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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合作农场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
时间:2021-11-18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管处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2021年,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张进带领农机部门党员干部,创造性地将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有机结合,探索建设新型合作农场,走出了一条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的新路子。全市累计建成新型合作农场431个,村集体经营规模近22万亩,有关经验向全省推广。

一、统筹推进,打牢农田、农场、人才三个基础。围绕发展新型合作农场,切实抓好农田设施、土地集中流转和新型职业农民三个关键支撑。全市投入资金5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98万亩;431个村成立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农民入社12万户,集中土地22万亩;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发挥村干部的领头羊作用,因需培育,因材施教,431个村的合作社共有以村干部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具备资格)1500多人,并定期接受免费专业培训。

二、整合资源,落实财政、保险、金融三大补助。对通过验收的新型合作农场,按照新增流转土地面积,市县一次性补贴不少于每亩200元。同时,从农场建成到2022年,按农场经营面积,市县每年每亩补贴不少于200元。将农场经营面积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障范畴,财政补助80%的保费。累计补助新型合作农场保费780万元,保险稻麦种植面积13万亩。落实金融支持。39家新型合作农场取得贷款1620万元,财政贴息54.53万元,解决了农场资金不足和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三、注重实效,健全经营、分配、考核三项机制。健全多元经营机制。形成了合作社直营村干部集中管理、村组干部分包经营片管理、招聘能人参与管理以及本村农民合作经营等四种模式。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对参与经营的相关人员采取定管理费、定产定量、定成本投入、定利润分成的办法。全市有6个合作农场实现二次分红,分红资金达到158.6万元。有1.1万个富余劳动力在新型合作农场务工,支付务工工资2108万元。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新型合作农场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年度综合考评,各县(市、区)将新型合作农场建设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管理和镇村干部考核范围。

四、挖掘潜能,促进农村经济、党建、生态三提升。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上,431个村通过新型合作农场经营,享受政府转移支付资金近亿元;60个村承担上级扶持项目,获批补助资金7694.2万元。在提升农村基层党建质量上,新型合作农场由村干部领头开展经营,得到了群众普遍拥护,融洽了党群关系,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进一步提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在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上,新型合作农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衔接,农耕文化浓郁的田园风光逐步呈现,农药、化肥使用减少20%以上,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助推了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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