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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做到“四个一”
时间:2018-05-30 来源: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为贯彻落实省、市秸秆机械化还田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市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做到“四个一”,高质量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一是出台一个文件

今年如皋市委办出台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皋办〔2018〕60号,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组,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与禁烧禁抛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文件涵盖了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细则、实施方案、资金任务分解、技术路线、作业标准、专项督查办法等系列操作性强的文件资料,涉及考核、宣传、申报、核查、督查等每个环节。

二是印发一封信

印发《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7万封,广泛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相关政策、申报时间、补助对象资格条件、补助资金结算程序、咨询投诉处理电话等,把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宣传落实到位,让全社会监督这项工作。

三是签订一个责任书,

在近日召开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各个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如皋市2018年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责任书,将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和示范方建设明确为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考核。

四是制定一个考核细则

为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落在实处,鼓励争先创优,科学考核评价各镇(区、街道)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围绕组织、实施、宣传、培训、台帐、实绩等方面,制定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细则,采用100分制考核,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低于90分的不参与单项考核奖排名,同时取消其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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