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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召开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会议
时间:2018-06-03 来源: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6月2日上午,宿豫区召开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区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园区)农机管理员和财政所(分局)相关业务人员、区农机推广站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推广站业务人员对2018年我区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进行了解读,区农机局分管负责人简要总结了我区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并对2018年还田工作进行部署,纪委派驻组刘红瑞书记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做了专题报告,各乡镇(街道、园区)农机管理员分别向区农机局王保君局长递交了秸秆还田责任状。

最后,区农机局王保君局长针对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的调整,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加强作业补助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落实《2018年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加大政策透明度,在作业前务必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张贴到乡镇村组、发放至农户,确保作业补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宣传到位。确保还田政策平稳过度。二、合理分解目标任务。坚持“以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的原则。要求各乡镇会后抓紧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到组、到户,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还田工作顺利推进。三、规范第三方核查工作。农机和财政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第三方核查机构,合理制定第三方核查办法,加强对第三方核查人员纪律监督及考核,提高第三方核查质量和核查效果。四、做好确认公示相关工作。强调确认公示是实施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政策社会监督的重要方面。严格执行两级公式制度。经过公示无误后才可兑付到户。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区农机和财政相关部门要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地实施方案、补助资金,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监管,并对部分区域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将秸秆还田作业补助的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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