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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农田灌溉水费规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9-01-23 来源:如皋市机电排灌管理站 朱敏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如皋市根据《江苏省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排灌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如皋市农业水价核定管理办法》。

文件中按苏价规〔201625号文件的要求,将该市农田灌溉水费成本由原来的六项调整为五项,即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生产费用。文件明确了农田灌溉水费决算方案报备、规范征收及管理等。

    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经过成本调查和集体审议由市物价局组织,水务、财政、农办、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明

确农业用水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如皋市的农业水价价格(含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田灌溉水费两部分,实行单一制水价):即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执行,即稻麦田7/亩、旱田1/亩,原征收管理渠道不变;农田灌溉水费按照补偿运行维护成本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70/亩,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不限。

    这是继2017年度,如皋成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样本后,在农业水价规范管理上的再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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