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2〕8号)和《江苏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苏农规〔2021〕7号)文件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媒体公示,扬州市共推荐26家农民合作社参评,最终我区有3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江苏省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近年来,我区贯彻落实扬州市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活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以示范社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培育,力推农民合作社向规范化、社会化目标发展,在组织联农带农、开展适度农业规模经营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和先锋队。